印尼对进口窗帘作出保障措施第2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
2026/3/13 16:34:19
2026年3月5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尼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印尼保障措施委员会(KPPI)对进口窗帘(包括帷帘)、百叶窗、床帷及其他装饰用织物制品[Curtains (Including Drapes), Interior Blinds, Bed Valances, and Other Furnishing Articles]作出保障措施第2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自2026年5月22日至2028年5月21日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2年的保障措施税,具体如下:第1年为9841印尼盾/千克、第2年为9248印尼盾/千克。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6303.12.00、6303.1990、6303.91.00、6303.92.00、6303.99.00、6304.19.90、6304.91.90、6304.92.00。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7日内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磋商申请,联系方式:
DIRECTORATE OF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NEGOTIATIONS,
MINISTRY OF TRADE OF THE REPUBLIC OF INDONESIA
地址:Jl. M.I. Ridwan Rais No.5, Building 2, 9th floor, Jakarta 10110
电话:(62-21) 3840139
传真:(62-21) 3840139
2019年9月18日,印尼对进口窗帘(包括帷帘)、百叶窗、床帷及其他装饰用织物制品启动保障措施调查。2020年5月27日,印尼正式对涉案产品实施保障措施,有效期至2022年11月8日。2022年4月25日,印尼对该案启动第1次日落复审调查。2023年5月5日,印尼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3年的保障措施税,有效期至2026年5月21日。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涉案产品不适用上述保障措施。2025年11月25日,印尼对该案启动第2次日落复审调查。
原文:https://docs.wto.org/dol2fe/Pages/SS/directdoc.aspx?filename=Q:/G/SG/N8IDN24S3.pdf&Open=True
来源:世贸组织官网
编辑:K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