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2021年度第3批棉花加工企业通过验收的公示
2021/10/28 16:00:14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我区棉花加工企业(或加工生产线)调整或搬迁事宜的通知》(新发改经贸〔2021〕311号)文件要求,伊犁州将奎屯新锦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予以公示淘汰(企业代码65707,生产线1条)。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四个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基本技术条件(试行)>和<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函》(新发改经贸〔2017〕1029号)文件精神,经伊犁州发展改革委同意,昌吉州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局等相关部门验收,认为玛纳斯县富宇祥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棉花加工企业生产线(详见公示名单)符合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基本技术条件的要求和最新的文件精神,验收合格。依据相关政策规定,现予以公示(第三批),公示期为7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中的棉花加工企业存在异议,可以书面提出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乔楷 联系电话:0991-2824794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2021年度第三批棉花加工企业通过验收公示名单(1家)(3).xlsx
来源:锦桥纺织网
编辑:K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