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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2019年度第7批棉花加工企业通过验收的公示

2019/9/29 9:49:32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四个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基本技术条件(试行)>和<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函》(新发改经贸〔2017〕1029号)文件精神,经喀什地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局等相关部门验收,认为喀什地区巴楚县新迪棉业有限公司、巴楚县汇富棉业有限公司、岳普湖县恒昌棉业有限公司等3家棉花加工企业符合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基本技术条件的要求,验收合格。现予以公示(第七批),公示期为7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中的棉花加工企业存在异议,可以书面提出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乔楷  联系电话:0991-2816948

附件下载:2019年第七批棉花加工企业公示名单.xls

 

 

 

来源:锦桥纺织网

编辑: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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