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冠星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3780707520)

第 2 年

双11

冠星集团的前身是冠县棉纺织厂,始建于1977年,1999年改为股份制,系聊城市十八家重点企业之一,聊城市十大百亿产业纺织龙头企业,占地1100亩,总资产16亿元,员工6000人,其中包括少数民族职工1500人,拥有工程技术人员580人,拥有国内外一流设备50万纱锭,110台针织机、260台缝纫机、棉花加工厂和三产服务等项目,主要生产10-120支高中低系列优质棉纱、针织布及针织服装,产品质量达到乌斯特2007国际公报5%-25%的水平,2006年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出口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全国纺织行业享有盛誉。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大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关怀帮助下,集团领导班子以解放思想为动力,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开放竞合、建百年冠星为奋斗目标,按照“以人为本、诚信经营,自强不息、和谐发展,科技创新、追求卓越”的发展模式,秉承客户利润最大化原则,坚持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注重科技投入,不断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优化工作环境,实现了持续稳定超常规发展。

    冠星集团连续十几年被评为县“功勋企业”、市“明星企业”、省“优秀企业集体”;荣获“富民兴鲁劳动奖状”、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冠星牌”棉纱被评为“山东省著名商标”、“山东省名牌产品”称号,2007年被授予“国家免检产品”,精梳纯棉系列被中国棉纺行业协会评为“用户信得过产品”;企业连续多年荣列“全国纺织企业50强”,2005年跻身“中国企业集团竞争力500强”。十一五期间,被国家批准为少数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

    十一五期间,冠星集团的发展规划是:60万纱锭,300台针织大圆机、800台喷气织机、6条印染线,10万千瓦发电机组。所有项目达产达效后,将形成集纺纱、织布、印染、服装、家纺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集团,年销售收入可突破100亿元,利税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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